逢甲大學經濟學系轉系甄試辦法
89年3月8日系務會議通過
93年2月2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申請轉系學生之資格審查依「逢甲大學學生轉系辦法」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系由「大學招生及獎助學金委員會」辦理轉入本系甄選事宜。
三、甄選原則為:根據學校核定之轉系名額,以申請同學檢附之成績證明書作為審查依據,依序擇優錄取至額滿為止,但可不足額錄取。
四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並報教務處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